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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工作制度
http://www.cixi.gov.cn 2010年06月09日

   

会议制度

   

  为了规范会议制度,提高会议效率,制定慈溪市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会议制度。

  第一条 根据《章程》规定,本会召开会员大会、理事会会议、会长会议。

  第二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须有2/3以上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会员大会每年召开1次。

  第三条 理事会会议,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和理事参加,每年不少于2次。由会长召集,会长不在期间,由受委托的副会长召集。理事会议议题一般由会长会议提出。理事会议作出决议、决定的,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并经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必要时,可以召开理事扩大会议。

  第四条 会长会议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组成。每半年召开1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开。会长会议由会长或受委托的副会长主持。会长会议根据需要可请副秘书长、部分理事、组长、团体会员负责人等列席。会长会议议题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或秘书处提出,会议主持人确定。

  第五条 根据会的工作和会务活动需要,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和专门工作委员会主任等,可以召集会员和相关人员召开专题会、座谈会和研讨会等。

  第六条 秘书处负责做好议题建议、材料准备、会务落实、通知签到、记录整理等工作。会议的日期和议题,除特殊情况外,一般应提前通知参会人员。

 

 

 

学习培训制度

   

  为了加强市知联会与会员的学习培训,制定慈溪市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学习培训制度。

  第一条 本会致力于建设学习型组织,培育和发扬知识分子应有的精神和素养,认真组织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的文件、政策,国家法律法规、统一战线理论和有关社会及专业知识,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员学习活动。

  第二条 政治理论学习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材料、有笔记,提倡学经典、学文件、读报刊、读网络,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读书会、讨论会和经验交流会等。

  第三条 会员大会、理事会会议、会长会议以及联谊活动中一般都要安排学习议程或分发学习资料。

  第四条 学习形式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提倡个人自学,鼓励会员研究探索理论和实践的结合,积极撰写心得体会和理论文章,提高理论水平。

  第五条 会员应自觉学习政治理论与业务知识,并积极参加党委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组织的各种培训班。

  第六条 一届五年之内,每位会员至少参加市委统战部组织的学习培训活动1次,会长、副会长、秘书长至少参加2次。

  第七条 建立学习档案,记录每位理事参加学习的情况,自学要有笔记,集体学习要有记录和考勤。

  第八条 会讯要选发学习资料,交流学习心得、体会,选登理论文章等。

 

 

 

调查研究制度

 

  为更好地开展调查研究,形成调查研究之风,制定慈溪市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调查研究制度。

  第一条 调查研究包括社会调查、专题调查、专题研究、专业研究等,是知联会和会员的重要职责之一。

  第二条 市知联会每年至少确定6个重点调研课题,分别由理事会、五个活动小组完成。重点调研课题选题由理事会和活动小组提出,由调研参议工作委员会筛选确定,并负责调研成果审定工作。

  第三条 每个重点调研课题要明确课题责任人,组织不少于3名会员参加。

  第四条 重点调研课题要形成成果,以《会员反映》形式向市委、市政府反映和相关部门提供参考。

  第五条 鼓励会员结合本职工作和业务专长,开展社会调查和专业研究活动,要求会员调查研究成果提交秘书处。

 

理事会成员联系会员、团体会员制度

   

  为加强理事会成员与会员、团体会员间的联系联络,增进交流与沟通,制定慈溪市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理事会成员联系会员、团体会员制度。

  第一条 理事会成员联系会员、团体会员,实行双向联系制度,理事会成员要主动联系会员、团体会员。会员、团体会员也应主动与联系的理事会成员进行联系沟通。

  第二条 联系可通过多种方法,如上门访问、约见交流、电话问候、信息互通等,要求做到经常性、互动性。其中每年至少有一次以上的见面联系。

  第三条 联系内容要有广泛性,工作情况、思想交流、生活文化、意见建议等。团体会员联系应包括合作事宜等,做到多沟通,交真心。

  第四条 每位理事会成员联系1-2名会员,根据情况,联系会员每年可作相应调整。

  第五条 会长、副会长联系1-2个团体会员,根据情况,联系团体会员每年可作相应调整。

  第六条 联系过程中有对知联会意见建议的,有要求知联会帮助解决有关问题和困难的,应及时反馈至秘书处。

 

联络联谊制度

   

  为加强联络联谊,提高活动质量,制定慈溪市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联络联谊制度。

  第一条 联络联谊是知联会的重要工作之一,理事会与会员小组都要制订年度计划,理事会要搭建好相关平台。

  第二条 理事会每年度要安排1-2次全体会员活动。一般在会员大会后开展一次联欢活动;清明节踏青活动或中秋节组织赏月活动。

  第三条 会员小组应该组织会员开展联络联谊活动,可单独开展活动,也可以开展联组活动。小组活动一般要求每年不少于2次。

  第四条 联络联谊活动要本着健康、欢乐、节俭的原则组织,拓宽参与面,讲文明、不铺张、不浪费,秘书处要在主要节日向会员发送祝福短信。

  第五条 理事会建立知联会QQ群,会员要积极加入知联会QQ群,加强相互间的交流沟通。鼓励会员间相互组织文体小团队开展健身活动和旅游活动。

  第六条 理事会要做好有能力举办的党外人士文化沙龙活动承办工作。鼓励会员积极参与党外人士文化沙龙活动,动员有条件的会员参加党外人士文化艺术团。

  第七条 根据活动经费条件,组织理事和会员外出考察和休闲,其中一届中会员参加不少于2次。

 

服务社会制度

   

  为开展服务活动,做好服务社会工作,制定慈溪市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服务社会制度。

  第一条 服务社会是知联会的重要任务之一。要在全体会员中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树立自觉服务社会的理念。

  第二条 市知联会要组织会员建立知联服务团和志愿者队伍,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和有组织的服务活动。

  第三条 服务社会要充分发挥会员的知识和技术优势,服务重点以基层和农村为主,服务方法根据服务内容确定,不拘形式。

  第四条 市知联会每年确定服务社会项目。服务项目要制订计划和实施方案,组织服务队伍,明确参加人员,落实责任人。

  第五条 市知联会要注重联合政府部门、各类组织、社会团体等开展服务社会活动,提高服务质量,扩大服务空间。

  第六条 做好会员、团体会员参加志愿活动、服务活动的登记统计工作,做好会组织开展的服务社会项目的总结,积累经验提升和发展社会服务。

   

与政府部门对口联系制度

   

  为加强与政府部门对口联系工作,制定慈溪市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与政府部门对口联系制度。

  第一条 在党委政府安排下,市知联会与政府相关部门建立对口联系制度。

  第二条 市知联会要主动与政府对口联系部门加强联系,发送会讯、会刊,邀请参加大会与有关活动。

  第三条 市知联会要通过各种途径了解、支持政府对口联系部门工作。了解工作开展情况,反映工作开展过程中碰到的困难和问题,承担委托的调研、咨询等。

  第四条 建立与政府对口联系部门的联络联谊制度,每年度组织部分会员与政府对口联系部门开展联谊活动。

  第五条 市知联会与政府对口联系部门的联系要制度化规范化,要制订年度计划,每年度不少于2次;联系活动开展前要制订方案,做到有重点,有内容。

 

财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市知联会财务管理,健全财务制度,规范经费收支,制定慈溪市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 市知联会收入的主要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

  (三)财政拨款和其他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和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条 会费收入和其他经费收入,应使用社会团体专用票据,经收款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第三条 市知联会经费实行年度安排和执行情况报告制度,年度安排由会长会议提出方案,经理事会批准后执行。年度经费执行情况由理事会向会员大会报告。

  第四条 经费使用范围:

  (一)会员大会、理事会议、会长会议和座谈会议等会议开支;

  (二)市知联会主办的各类社会服务活动;

  (三)知联会安排的会员活动经费和组织的公益活动等开支;调研、培训、考察、讲座、联谊、文化活动等费用;

  (四)日常办公经费、接待费、慰问费等;

  (五)其他必需开支的费用。

  第五条 经费支出管理:

  (一)经费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二)各项开支应本着勤俭节约的精神,按照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和财务开支标准执行;

  (三)秘书处负责经费的日常管理,严格执行财务审批和报告制度,定期报告经费收支情况;

  (四)日常经费开支实行授权审批。开支由经办人签字,交秘书长审核后,由分管副会长审批。

  第六条 经费决算及审查

  (一)秘书处应按照有关规定,编报年度财务决算,向理事会汇报财务收支情况,接受审核;

  (二)会员有权对经费收支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会的账目应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的监督检查。

  第七条 财务管理

  (一)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以及区民政局有关社团管理的各项规定;

  (二)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三)各项经费收支应当在依法设置的会计账簿上统一登记、核算;

  (四)对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

  第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以财政部及有关部门颁发的制度为准。

 

参政议政、建言献策制度

   

  为更好地发挥知联会参政议政、建言献策作用,制定慈溪市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参政议政、建言献策制度。

  第一条 市知联会是市政协无党派界别的重要组成部分,参政议政、建言献策是知联会的重要职责之一。

  第二条 会员中的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深入调研,选择题材积极撰写建议、提案,争取在每次例会中有提交。市知联会要主动承担市政协无党派界别的团体提案、建议、发言等准备工作。

  第三条 会员要广泛接触业界人士和社会民众,了解搜集社情民意,形成相关资料,为会员中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供参政议政材料;或形成专门材料,提交相关部门开展建言献策。

  第四条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提案,市政协无党派界别的团体提案、建议、发言,会员建言献策资料等,要报秘书处登记统计,部分可刊登于会讯、会员反映、会刊等。

  第五条 市知联会每年对参政议政、建言献策作专门研究和部署,不断提高会和会员的参政议政、建言献策能力。

  

   

会议制度

   

  为了规范会议制度,提高会议效率,制定慈溪市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会议制度。

  第一条 根据《章程》规定,本会召开会员大会、理事会会议、会长会议。

  第二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须有2/3以上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会员大会每年召开1次。

  第三条 理事会会议,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和理事参加,每年不少于2次。由会长召集,会长不在期间,由受委托的副会长召集。理事会议议题一般由会长会议提出。理事会议作出决议、决定的,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并经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必要时,可以召开理事扩大会议。

  第四条 会长会议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组成。每半年召开1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开。会长会议由会长或受委托的副会长主持。会长会议根据需要可请副秘书长、部分理事、组长、团体会员负责人等列席。会长会议议题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或秘书处提出,会议主持人确定。

  第五条 根据会的工作和会务活动需要,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和专门工作委员会主任等,可以召集会员和相关人员召开专题会、座谈会和研讨会等。

  第六条 秘书处负责做好议题建议、材料准备、会务落实、通知签到、记录整理等工作。会议的日期和议题,除特殊情况外,一般应提前通知参会人员。

 

 

 

学习培训制度

   

  为了加强市知联会与会员的学习培训,制定慈溪市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学习培训制度。

  第一条 本会致力于建设学习型组织,培育和发扬知识分子应有的精神和素养,认真组织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的文件、政策,国家法律法规、统一战线理论和有关社会及专业知识,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员学习活动。

  第二条 政治理论学习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材料、有笔记,提倡学经典、学文件、读报刊、读网络,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读书会、讨论会和经验交流会等。

  第三条 会员大会、理事会会议、会长会议以及联谊活动中一般都要安排学习议程或分发学习资料。

  第四条 学习形式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提倡个人自学,鼓励会员研究探索理论和实践的结合,积极撰写心得体会和理论文章,提高理论水平。

  第五条 会员应自觉学习政治理论与业务知识,并积极参加党委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组织的各种培训班。

  第六条 一届五年之内,每位会员至少参加市委统战部组织的学习培训活动1次,会长、副会长、秘书长至少参加2次。

  第七条 建立学习档案,记录每位理事参加学习的情况,自学要有笔记,集体学习要有记录和考勤。

  第八条 会讯要选发学习资料,交流学习心得、体会,选登理论文章等。

 

 

 

调查研究制度

 

  为更好地开展调查研究,形成调查研究之风,制定慈溪市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调查研究制度。

  第一条 调查研究包括社会调查、专题调查、专题研究、专业研究等,是知联会和会员的重要职责之一。

  第二条 市知联会每年至少确定6个重点调研课题,分别由理事会、五个活动小组完成。重点调研课题选题由理事会和活动小组提出,由调研参议工作委员会筛选确定,并负责调研成果审定工作。

  第三条 每个重点调研课题要明确课题责任人,组织不少于3名会员参加。

  第四条 重点调研课题要形成成果,以《会员反映》形式向市委、市政府反映和相关部门提供参考。

  第五条 鼓励会员结合本职工作和业务专长,开展社会调查和专业研究活动,要求会员调查研究成果提交秘书处。

 

理事会成员联系会员、团体会员制度

   

  为加强理事会成员与会员、团体会员间的联系联络,增进交流与沟通,制定慈溪市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理事会成员联系会员、团体会员制度。

  第一条 理事会成员联系会员、团体会员,实行双向联系制度,理事会成员要主动联系会员、团体会员。会员、团体会员也应主动与联系的理事会成员进行联系沟通。

  第二条 联系可通过多种方法,如上门访问、约见交流、电话问候、信息互通等,要求做到经常性、互动性。其中每年至少有一次以上的见面联系。

  第三条 联系内容要有广泛性,工作情况、思想交流、生活文化、意见建议等。团体会员联系应包括合作事宜等,做到多沟通,交真心。

  第四条 每位理事会成员联系1-2名会员,根据情况,联系会员每年可作相应调整。

  第五条 会长、副会长联系1-2个团体会员,根据情况,联系团体会员每年可作相应调整。

  第六条 联系过程中有对知联会意见建议的,有要求知联会帮助解决有关问题和困难的,应及时反馈至秘书处。

 

联络联谊制度

   

  为加强联络联谊,提高活动质量,制定慈溪市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联络联谊制度。

  第一条 联络联谊是知联会的重要工作之一,理事会与会员小组都要制订年度计划,理事会要搭建好相关平台。

  第二条 理事会每年度要安排1-2次全体会员活动。一般在会员大会后开展一次联欢活动;清明节踏青活动或中秋节组织赏月活动。

  第三条 会员小组应该组织会员开展联络联谊活动,可单独开展活动,也可以开展联组活动。小组活动一般要求每年不少于2次。

  第四条 联络联谊活动要本着健康、欢乐、节俭的原则组织,拓宽参与面,讲文明、不铺张、不浪费,秘书处要在主要节日向会员发送祝福短信。

  第五条 理事会建立知联会QQ群,会员要积极加入知联会QQ群,加强相互间的交流沟通。鼓励会员间相互组织文体小团队开展健身活动和旅游活动。

  第六条 理事会要做好有能力举办的党外人士文化沙龙活动承办工作。鼓励会员积极参与党外人士文化沙龙活动,动员有条件的会员参加党外人士文化艺术团。

  第七条 根据活动经费条件,组织理事和会员外出考察和休闲,其中一届中会员参加不少于2次。

 

服务社会制度

   

  为开展服务活动,做好服务社会工作,制定慈溪市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服务社会制度。

  第一条 服务社会是知联会的重要任务之一。要在全体会员中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树立自觉服务社会的理念。

  第二条 市知联会要组织会员建立知联服务团和志愿者队伍,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和有组织的服务活动。

  第三条 服务社会要充分发挥会员的知识和技术优势,服务重点以基层和农村为主,服务方法根据服务内容确定,不拘形式。

  第四条 市知联会每年确定服务社会项目。服务项目要制订计划和实施方案,组织服务队伍,明确参加人员,落实责任人。

  第五条 市知联会要注重联合政府部门、各类组织、社会团体等开展服务社会活动,提高服务质量,扩大服务空间。

  第六条 做好会员、团体会员参加志愿活动、服务活动的登记统计工作,做好会组织开展的服务社会项目的总结,积累经验提升和发展社会服务。

   

与政府部门对口联系制度

   

  为加强与政府部门对口联系工作,制定慈溪市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与政府部门对口联系制度。

  第一条 在党委政府安排下,市知联会与政府相关部门建立对口联系制度。

  第二条 市知联会要主动与政府对口联系部门加强联系,发送会讯、会刊,邀请参加大会与有关活动。

  第三条 市知联会要通过各种途径了解、支持政府对口联系部门工作。了解工作开展情况,反映工作开展过程中碰到的困难和问题,承担委托的调研、咨询等。

  第四条 建立与政府对口联系部门的联络联谊制度,每年度组织部分会员与政府对口联系部门开展联谊活动。

  第五条 市知联会与政府对口联系部门的联系要制度化规范化,要制订年度计划,每年度不少于2次;联系活动开展前要制订方案,做到有重点,有内容。

 

财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市知联会财务管理,健全财务制度,规范经费收支,制定慈溪市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 市知联会收入的主要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

  (三)财政拨款和其他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和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条 会费收入和其他经费收入,应使用社会团体专用票据,经收款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第三条 市知联会经费实行年度安排和执行情况报告制度,年度安排由会长会议提出方案,经理事会批准后执行。年度经费执行情况由理事会向会员大会报告。

  第四条 经费使用范围:

  (一)会员大会、理事会议、会长会议和座谈会议等会议开支;

  (二)市知联会主办的各类社会服务活动;

  (三)知联会安排的会员活动经费和组织的公益活动等开支;调研、培训、考察、讲座、联谊、文化活动等费用;

  (四)日常办公经费、接待费、慰问费等;

  (五)其他必需开支的费用。

  第五条 经费支出管理:

  (一)经费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二)各项开支应本着勤俭节约的精神,按照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和财务开支标准执行;

  (三)秘书处负责经费的日常管理,严格执行财务审批和报告制度,定期报告经费收支情况;

  (四)日常经费开支实行授权审批。开支由经办人签字,交秘书长审核后,由分管副会长审批。

  第六条 经费决算及审查

  (一)秘书处应按照有关规定,编报年度财务决算,向理事会汇报财务收支情况,接受审核;

  (二)会员有权对经费收支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会的账目应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的监督检查。

  第七条 财务管理

  (一)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以及区民政局有关社团管理的各项规定;

  (二)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三)各项经费收支应当在依法设置的会计账簿上统一登记、核算;

  (四)对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

  第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以财政部及有关部门颁发的制度为准。

 

参政议政、建言献策制度

   

  为更好地发挥知联会参政议政、建言献策作用,制定慈溪市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参政议政、建言献策制度。

  第一条 市知联会是市政协无党派界别的重要组成部分,参政议政、建言献策是知联会的重要职责之一。

  第二条 会员中的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深入调研,选择题材积极撰写建议、提案,争取在每次例会中有提交。市知联会要主动承担市政协无党派界别的团体提案、建议、发言等准备工作。

  第三条 会员要广泛接触业界人士和社会民众,了解搜集社情民意,形成相关资料,为会员中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供参政议政材料;或形成专门材料,提交相关部门开展建言献策。

  第四条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提案,市政协无党派界别的团体提案、建议、发言,会员建言献策资料等,要报秘书处登记统计,部分可刊登于会讯、会员反映、会刊等。

  第五条 市知联会每年对参政议政、建言献策作专门研究和部署,不断提高会和会员的参政议政、建言献策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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