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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慈溪市委关于做好“创二代”培育工作的若干意见
http://www.cixi.gov.cn 2013年01月31日

                    慈党〔201112号文件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市委市政府“一个引领、五大突破”战略部署,切实强化创业创新的精神激励和人才支撑,大力培育创业创新创未来的“创二代”,进一步调动发挥“创二代”共建富裕文明、绿色生态、更具活力现代化中等城市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创二代”培育的重要意义

  当前,以传承家业的年轻工商业经营者为主体,包括年轻的在慈自主创业人士、高层次专业人才、在外慈溪籍创业人士等组成的一批有理想、有抱负、有责任的“创二代”群体,已成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越来越重要的特殊队伍。做好对他们的培育工作,是我市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的意见》(中发〔201016号)文件精神的具体体现,不仅是满足这一群体增进联系合作、提升自身素质、拓展创业平台等内在诉求的需要,更有利于促进非公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有利于引领区域经济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近年来,我市依托各级商会、青年企业家协会、女企业家协会、青年联合会、海外留学归国创业发展促进会以及国际家族企业论坛、家业长青接班人学院等载体,在“创二代”的组织联谊和教育引导等方面,做了大量有效的探索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创二代”培育打下了坚实基础。全市各级务必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创二代”培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完善政策,创新机制,改进方法,把“创二代”培育工作做深做实做好。

  二、加强“创二代”培育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加强“创二代”培育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发挥思想政治工作引领作用,坚持团结、服务、引导、教育的方针,积极营造有利于“创二代”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构建适应现代企业制度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创二代”成长机制,为我市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撑。

  加强“创二代”培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通过五到十年左右时间努力,实现新生代企业经营者总量大幅增加,结构明显优化,综合素质显著提高,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具有战略思维能力和现代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具有坚定政治立场、开拓创新精神和社会责任意识的“创二代”队伍。

  三、加强“创二代”培育的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

  (一)着力构筑组织引导平台

  积极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多种形式的联谊组织,做到上下联动、左右互动,形成全市“创二代”之间相互学习、共同交流,相互合作、共谋发展的良好氛围。开展国内外高端交流活动,积极探索“创二代”成长规律,着力创造与国际知名专家学者和著名企业成功接班人士的交流互动机会,为我市“创二代”健康成长和企业健康发展传授经验、解疑释惑,努力促使我市“创二代”更好更快地成长。

  (二)着力健全教育培养机制

  建立教育培训机制。以宁波家业长青接班人专修学院为基地,积极引进国内著名大学机构在慈建立“创二代”培训研究基地,对全市具有代表性的“创二代”有计划、有步骤、分期分批地加以系统培训。市财政在人才教育培训资金中专门安排市“创二代”培育专项资金,并逐年增加,逐步形成政府主导、企业社会广泛参与的投入机制,切实提供财力资金保障。建立帮扶机制。建立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与“创二代”结对制度,组织一批市内外经营管理实绩突出、社会形象完好的第一代成功企业家及成功人士对“创二代”开展帮带工作,促进“创二代”健康成长。

  (三)着力完善创业创新扶持政策

  加大“创二代”创业创新扶持力度,鼓励引导“创二代”在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和培育发展新兴产业、新型业态中创业发展。探索设立“创二代”创投基金,政府部门提供一定的启动资金,积极引导“创二代”开展创投活动,在市新兴产业集群区或文化商务区等地开辟“创二代”创业创新基地,用于社会实践、交流互动、合作发展。

  (四)着力营造政治关爱环境

  多渠道提高“创二代”的政治地位,把经过综合评价表现优秀的“创二代”列入非公经济后备代表人士档案,增加他们参政议政的机会。对他们中的优秀分子在各类政治安排中予以优先考虑、积极推荐,市委市政府设立“慈商新锐风云榜”,每两年举行一次“创二代”精英评比表彰活动,对“创二代”群体中思想政治表现好、诚信守法、企业经营状况佳、创业创新能力强、履行社会责任多的人士进行表彰奖励,进一步激发全市“创二代”的创业创新热情。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利用各级媒体刊物、宣传报道我市“创二代”的典型人物和案例,让全社会了解、关心、支持“创二代”,形成有利于“创二代”健康成长的社会氛围;同时编制出版“新慈商”刊物,开展对外宣传交流,塑造慈溪“创二代”的良好形象。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成立加强“创二代”培育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主要领导牵头,市委统战部、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工商联等相关部门组成,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委统战部),形成市委统一领导,统战部门牵头负责,相关职能部门和社会团体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创二代”培育工作新格局。

  (二)不断健全网络体系。各镇(街道)党(工)委要成立相应的工作协调小组,指导本地“创二代”工作的开展。各镇(街道)要积极创造条件,依托辖区基层商会成立联谊会或联谊小组等相应组织,支持其经常性开展活动,相关部门要力所能及地提供业务帮助指导,为在全市广泛深入地开展“创二代”培育工作提供有力的基础保障。

  (三)明确落实工作职责。加强“创二代”培育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各单位要根据部门职能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进一步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建立联谊活动组织工作由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共同负责;教育培训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市工商联具体实施,市经济发展局、市人事局分工协作、共同完成;联系帮带、综合评价和表彰奖励工作由市委统战部负责,市工商联具体实施;加强政策扶持、提供资金保障工作由市财政局、市经济发展局、市科技局、市金融办等组织实施;打造“创二代”创业创新基地由市委统战部负责,市新兴产业集群区或文化商务区等具体落实,市工商联配合实施;营造舆论氛围工作由市委宣传部负责,慈溪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慈溪新闻网具体实施;打造国际高端交流品牌由市委统战部牵头,市工商联具体负责。

                    慈党〔201112号文件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市委市政府“一个引领、五大突破”战略部署,切实强化创业创新的精神激励和人才支撑,大力培育创业创新创未来的“创二代”,进一步调动发挥“创二代”共建富裕文明、绿色生态、更具活力现代化中等城市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创二代”培育的重要意义

  当前,以传承家业的年轻工商业经营者为主体,包括年轻的在慈自主创业人士、高层次专业人才、在外慈溪籍创业人士等组成的一批有理想、有抱负、有责任的“创二代”群体,已成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越来越重要的特殊队伍。做好对他们的培育工作,是我市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的意见》(中发〔201016号)文件精神的具体体现,不仅是满足这一群体增进联系合作、提升自身素质、拓展创业平台等内在诉求的需要,更有利于促进非公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有利于引领区域经济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近年来,我市依托各级商会、青年企业家协会、女企业家协会、青年联合会、海外留学归国创业发展促进会以及国际家族企业论坛、家业长青接班人学院等载体,在“创二代”的组织联谊和教育引导等方面,做了大量有效的探索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创二代”培育打下了坚实基础。全市各级务必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创二代”培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完善政策,创新机制,改进方法,把“创二代”培育工作做深做实做好。

  二、加强“创二代”培育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加强“创二代”培育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发挥思想政治工作引领作用,坚持团结、服务、引导、教育的方针,积极营造有利于“创二代”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构建适应现代企业制度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创二代”成长机制,为我市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撑。

  加强“创二代”培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通过五到十年左右时间努力,实现新生代企业经营者总量大幅增加,结构明显优化,综合素质显著提高,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具有战略思维能力和现代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具有坚定政治立场、开拓创新精神和社会责任意识的“创二代”队伍。

  三、加强“创二代”培育的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

  (一)着力构筑组织引导平台

  积极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多种形式的联谊组织,做到上下联动、左右互动,形成全市“创二代”之间相互学习、共同交流,相互合作、共谋发展的良好氛围。开展国内外高端交流活动,积极探索“创二代”成长规律,着力创造与国际知名专家学者和著名企业成功接班人士的交流互动机会,为我市“创二代”健康成长和企业健康发展传授经验、解疑释惑,努力促使我市“创二代”更好更快地成长。

  (二)着力健全教育培养机制

  建立教育培训机制。以宁波家业长青接班人专修学院为基地,积极引进国内著名大学机构在慈建立“创二代”培训研究基地,对全市具有代表性的“创二代”有计划、有步骤、分期分批地加以系统培训。市财政在人才教育培训资金中专门安排市“创二代”培育专项资金,并逐年增加,逐步形成政府主导、企业社会广泛参与的投入机制,切实提供财力资金保障。建立帮扶机制。建立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与“创二代”结对制度,组织一批市内外经营管理实绩突出、社会形象完好的第一代成功企业家及成功人士对“创二代”开展帮带工作,促进“创二代”健康成长。

  (三)着力完善创业创新扶持政策

  加大“创二代”创业创新扶持力度,鼓励引导“创二代”在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和培育发展新兴产业、新型业态中创业发展。探索设立“创二代”创投基金,政府部门提供一定的启动资金,积极引导“创二代”开展创投活动,在市新兴产业集群区或文化商务区等地开辟“创二代”创业创新基地,用于社会实践、交流互动、合作发展。

  (四)着力营造政治关爱环境

  多渠道提高“创二代”的政治地位,把经过综合评价表现优秀的“创二代”列入非公经济后备代表人士档案,增加他们参政议政的机会。对他们中的优秀分子在各类政治安排中予以优先考虑、积极推荐,市委市政府设立“慈商新锐风云榜”,每两年举行一次“创二代”精英评比表彰活动,对“创二代”群体中思想政治表现好、诚信守法、企业经营状况佳、创业创新能力强、履行社会责任多的人士进行表彰奖励,进一步激发全市“创二代”的创业创新热情。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利用各级媒体刊物、宣传报道我市“创二代”的典型人物和案例,让全社会了解、关心、支持“创二代”,形成有利于“创二代”健康成长的社会氛围;同时编制出版“新慈商”刊物,开展对外宣传交流,塑造慈溪“创二代”的良好形象。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成立加强“创二代”培育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主要领导牵头,市委统战部、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工商联等相关部门组成,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委统战部),形成市委统一领导,统战部门牵头负责,相关职能部门和社会团体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创二代”培育工作新格局。

  (二)不断健全网络体系。各镇(街道)党(工)委要成立相应的工作协调小组,指导本地“创二代”工作的开展。各镇(街道)要积极创造条件,依托辖区基层商会成立联谊会或联谊小组等相应组织,支持其经常性开展活动,相关部门要力所能及地提供业务帮助指导,为在全市广泛深入地开展“创二代”培育工作提供有力的基础保障。

  (三)明确落实工作职责。加强“创二代”培育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各单位要根据部门职能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进一步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建立联谊活动组织工作由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共同负责;教育培训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市工商联具体实施,市经济发展局、市人事局分工协作、共同完成;联系帮带、综合评价和表彰奖励工作由市委统战部负责,市工商联具体实施;加强政策扶持、提供资金保障工作由市财政局、市经济发展局、市科技局、市金融办等组织实施;打造“创二代”创业创新基地由市委统战部负责,市新兴产业集群区或文化商务区等具体落实,市工商联配合实施;营造舆论氛围工作由市委宣传部负责,慈溪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慈溪新闻网具体实施;打造国际高端交流品牌由市委统战部牵头,市工商联具体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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